孔祥俊在网络著作权治理方面的观点强调守正与创新并重,他主张在保护著作权的同时,也要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灵活应对新技术带来的挑战,孔祥俊认为,治理逻辑应基于法律原则,同时注重实践中的创新,以实现著作权人与公众利益之间的平衡,他强调,在保护著作权时,应充分考虑互联网的特点,采取适当的措施,以促进网络文化的繁荣和发展。

对话孔祥俊  守正与创新之间的网络著作权治理逻辑

经过修饰和润色,这篇文章的表达更加清晰流畅,内容也更加丰富和深入,以下是修改后的版本: 随着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平台算法推荐以及海量信息的过滤机制,使得传统的网络著作权保护制度面临诸多挑战,在这个过程中,“避风港”制度作为过去二十多年网络著作权规则的基石,正在舆论与司法的双重推进中接受重新评估。 孔祥俊教授,一位长期致力于知识产权与网络法治研究的学者,近期在《政法论丛》上发表了一篇题为《网络著作权侵权规则的守正与创新》的论文,他以敏锐的学术洞察力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提出了从立法论与解释论双重视角出发,审慎回应当前制度变革的独到见解。 本期特别推送对孔祥俊教授的深度访谈,围绕该论文的核心议题与核心观点展开,采访者就“避风港”制度的逻辑起点、现实张力以及司法裁判中的创新实践与潜在风险等问题与孔教授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孔教授认为,“避风港”制度产生于互联网早期,旨在解决网络环境中著作权的特殊保护问题,随着大型平台与人工智能技术的崛起,制度环境确实发生了深刻变化,但避风港制度所体现的利益平衡仍旧是网络治理不可或缺的基础。 在比较法视角下,美国和欧盟对网络著作权治理的模式存在差异,美国强调创新自由,重视产业的发展动力,长期维持避风港制度;而欧盟则更重视对版权的强保护,孔教授指出,各国应根据自身产业结构和权利保护理念来选择合适的网络版权保护模式。 在谈到司法裁判中的“创新”实践与潜在风险时,孔教授表示,部分法院在判决中强化平台的主动审查义务的趋势,主要源于版权保护需求的增加和技术发展的推动,这种趋势可能破坏避风港规则的核心理念,导致责任标准模糊化和平台负担的不合理增加。 孔教授强调,网络著作权制度设计的本质是多方利益博弈后的平衡体制,在制度变或不变之间,应优先考量权利人、平台服务提供者和社会公众三方的利益平衡,他也提到,如果过度依赖技术过滤,可能会抑制平台的发展动力并威胁到知识信息获取自由。 在访谈中,孔教授还谈到了守法逻辑与司法适度的问题,他主张司法机关应尊重“解释论”的界限,而非随技术变化而以改变规则的方式主动重构规则,面对技术变革,司法裁判应保持谨慎谦抑和守法的态度,否则易于逾越职能界限,导致法律适用的混乱与不确定性。 孔教授总结了网络著作权侵权规则的未来路径,他认为,应在“守正”与“创新”之间寻求平衡,坚持维护现行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和框架,同时审慎回应技术变革带来的新挑战,唯有如此,才能在保护权利人利益、促进平台发展和维护公众利益之间实现动态平衡,确保互联网产业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本次访谈旨在为读者揭开网络著作权侵权规则发展变革的神秘面纱,为读者提供了深入了解网络著作权问题的机会,孔祥俊教授的观点和见解为该领域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思考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