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交通事故中,一辆车因行驶速度过慢导致后车追尾,然而前车司机却潇洒离去,事后,前车司机被判定为事故次要责任方,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道路上行驶需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合理车速,遇到事故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报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高速龟速致后车追尾 自己潇洒离去 被判事故次责

浙江交警今日通报了一起因龟速行驶引发的事故,事故发生在繁忙的G92杭州湾环线高速上,时间就在不久前。

当时,谭某驾驶的黑色小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错过了出口,随即采取突然减速并以低于法定最低时速20%以上的速度缓慢行驶,这一危险行为导致后续两辆正常行驶的车辆不得不紧急刹车以避免碰撞,幸运的是,由于这两辆车之间保持了足够的安全距离,成功避免了追尾事故。

谭某的行为并未结束这场事故的潜在危险,紧随其后的第三辆车驾驶员毛某未能遵守同车道行驶中应与前车保持必要安全距离的规定,导致追尾了第二辆刹停的车辆,幸运的是,事故并未造成任何人员伤亡。

针对此次事故,高速交警进行了详细的责任认定,毛某因未能保持安全车距,被判定为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并受到200元的罚款,而谭某也因在高速公路上以低于法定最低时速行驶,被认定为事故的次要责任人,同样被罚款200元并被扣除3分,至于被追尾的张某,在此次事故中无责任。

这起事故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高速公路行车安全至关重要,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车速和安全车距,是每位驾驶员的责任,任何疏忽都可能导致不可挽回的后果,我们也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务必谨慎驾驶,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图片说明:中心图片展示的是高速上因车辆龟速行驶导致的追尾事故现场,黑色小车以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行驶,导致后车追尾,事故责任人已被判次责并罚款。